怎樣投資比特幣(銀行拒絕比特幣資金交易,投資者該如何應對?)
近日,中信銀行禁止賬戶用于比特幣交易一事登上微博熱搜榜,這也是繼2014年以來十余家商業銀行集體“圍剿”比特幣后,又一家銀行對比特幣交易進行“封堵”。中信銀行表示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將中信銀行賬戶用于比特幣、萊特幣等的交易資金充值及提現、購買及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等活動,不得通過中信銀行賬戶劃轉相關交易資金。一經發現,中信銀行有權采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注銷相關賬戶等措施。
其實早在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就聯合發布了《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說明了比特幣并不屬于交易結算工具,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2014年4月,招商銀行首先宣布禁止其賬戶用于比特幣、萊特幣等“數字貨幣”的交易。隨后,華夏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光大銀行、平安銀行、農業銀行、浦發銀行、廣發銀行、興業銀行、工商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等13家銀行在短短兩個星期內發布類似公告,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集體說不。可見,隨著時間推移,中國對加密貨幣的監管還會日趨更緊。
政府為何要打擊比特幣等數字貨幣交易?
首先、是為了維護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比特幣的大流行會影響到作為法幣——人民幣的地位,取代人民幣作為日常支付的必要性。這一點任何國家的政府都不會允許的。這也是比特幣比較尷尬的地方。
其次、是為了打擊洗錢犯罪行為。若是允許人民幣與數字貨幣的互換,那么地下錢莊完全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來幫犯罪分子錢洗,因此銀行金融機構集體封殺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是非常有必要的。
是為了打擊腐敗。很多官員通過收取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更為隱蔽的來收受賄賂。這塊是政府很難監管到,也很容易滋生腐敗的地方,防不勝防。
為了穩定我國的貨幣和金融市場。若是默許人民幣與數字貨幣的互換,那么外國無良資本家完全可以通過這種方式毫無顧忌地進出中國資本和貨幣市場。這樣我國的外匯管制和貨幣政策就完全失去效用,直接會影響到我國金融系統的穩定和安全。
當然,也不是所有地區和國家都完全否定比特幣這類數字貨幣的流通。在國外,不少政府給予了像比特幣這類數字貨幣一些生存空間。比如日本、新加坡、韓國、美國等地雖不被提倡使用加密貨幣,但在法律上并沒有明令禁止。美國甚至還有比特幣ATM機,允許用比特幣購買咖啡等商品。
中信銀行對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封殺為啥會被炒冷飯?其實說明了政府的一個明確的態度,也是對投資者的一個警示,一旦被發現,銀行賬戶被凍結或是查封就不要抱怨和大驚小怪了。已經給大家打了不止一次預防針。那么,作為投資者,一旦資金參與過大,對個人來說損失也不言而喻。
投資者應該如何規避交易數字貨幣被銀行查封和凍結的風險呢?
首先、去外資銀行開立一個個人銀行賬戶,盡快把你現在在數字交易所綁定的國內銀行更換成你新開設的外資銀行賬戶。盡量不要用本國銀行卡進行數字貨幣買賣。國家一再提及和禁止,不會無的放矢,不要質疑國家的決心。
其次、數字貨幣交易后盡快提現,銀行卡里盡量不要留現金和余額,并且轉移到其他銀行卡,最好消費掉。這樣就算被暫停或是查封,你也損失不大。后面一旦嚴查起來,暫停或查封銀行賬戶將成為常態,若是有人不信,我們可以以觀后效。
第三、也是最為穩妥的方法,有條件的可以去香港,或是日本、新加坡、韓國以及美國這些國家,找一家當地較大的銀行開設一個離岸銀行賬戶。用這些離岸賬戶進行交易,這樣才最為安全。因為這些地區和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還比較開放。當然現在網上也可以開立個人離岸賬戶,只是要仔細甄別真假。
我國只是限制了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貨幣支付屬性,但作為投資屬性并未完全否定。
在4月18日召開的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年會“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分論壇上,現任央行副行長李波表示:比特幣和穩定幣是加密資產。加密資產是投資的選項,它本身不是貨幣,它是屬于另類投資。他認為加密資產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是允許個人參與的,未來虛擬貨幣很有可能和股票、期貨等類似成為金融衍生品。可見,我國政府只是限制了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貨幣支付功能,但作為投資屬性的選項功能并未完全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