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是怎么掙錢的(用數字貨幣發工資?對此應怎么看)
近日,數字貨幣引起極大關注。據報道,蘇州一些公務員已領取到用數字貨幣形式發放的部分工資;在雄安新區,麥當勞等公司已開始試點數字貨幣;一些銀行在手機客戶端上線了數字貨幣個人錢包,并在部分地區試點開通。
數字貨幣,正以遠超過人們想象的速度進入日常生活。而社會上關于數字貨幣的種種疑問,如數字貨幣與移動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有什么區別,數字貨幣比紙幣好在哪里,短期內紙幣會不會消失等問題,也亟須厘清和破解。
央行發行、國家主權背書
其實,早在今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就開始在雄安新區、深圳市、成都市、蘇州市開展試點。
從國外看,數字貨幣也在加速發展。英國、日本、瑞典、新加坡等多個國家,均在推進研發央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出現,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其從理論走向現實,走向人們生活,將極大優化貨幣的支付功能,甚至可能重構金融模式。面向未來,數字貨幣發展的機遇和挑戰并存,但發展趨勢不會改變且發展前景極為光明。
從數字貨幣的本質看,數字貨幣是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狹義上講,數字貨幣僅包括純數字化、沒有物理載體的貨幣;但廣義上看,數字貨幣還包括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于電子貨幣,電子貨幣是通過計算機等電子渠道開展支付的貨幣,其背后仍然是實物現金,是紙幣環境下對現金支付的替代,各類移動支付就是這一類。
數字貨幣也不同于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是由私人部門發行的,被某個群體的成員使用并且接受的數字貨幣,網絡空間的各種代幣以及比特幣、以太幣等就是這一類。
電子貨幣是支付渠道或方式的變化,并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貨幣的形態。而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地位、缺少國家主權背書、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等,并未成為法定數字貨幣。
進一步說,虛擬貨幣即使與法定數字貨幣保持一定的兌換比例,其也只是履行代幣角色而不是法定數字貨幣。只有央行發行的、具有國家主權背書、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屬性的數字貨幣,才能稱為法定數字貨幣,或者說是央行數字貨幣。
換言之,央行數字貨幣才是真正的貨幣,也是我們關注并且討論的數字貨幣,其雖然沒有改變貨幣作為交換媒介的基本職能,但改變了貨幣形態。
人民幣的數字化
2008年比特幣的出現,引發全球大規模開展數字貨幣試驗。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啟動法定數字貨幣研究。
數字貨幣的出現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是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共同作用的結果,也是適應人類商業社會發展需要的自然選擇。
從科技進步方面看,密碼算法、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終端存儲、人工智能等科技發展,為數字貨幣的出現奠定了技術基礎。
從經濟發展方面看,隨著經濟活動中各類支付結算行為愈加頻繁,經濟運行需要的貨幣量也越來越大,以央行法定數字貨幣逐步替代紙幣,可以有效節約紙幣發行的設計、印制、發行、回籠等成本,有助于降低貨幣運行成本。與此同時,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解決現金攜帶不便、較易被偽造等問題。央行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研發,也是在數字經濟快速發展背景下,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金融基礎設施,讓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一項重要內容。
當前,數字貨幣的研究與試驗,正在快速推進。就我國的情況看,法定數字貨幣的一些情況正在逐漸清晰化。
從根本上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央行數字貨幣重點是替代流通中的現金M0,而不是狹義貨幣M1和廣義貨幣M2。這是由于,狹義貨幣M1和廣義貨幣M2本身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或數字化。也正是由于央行數字貨幣主要著眼于替代流通中的現金M0,因此對央行數字貨幣不應該計付利息。
央行數字貨幣通過設置交易限額等方式,既可以有效推進零售支付發展,又可以在此過程中以可控匿名性的方式,讓央行掌握貨幣交易方等信息,有助于反洗錢等工作的開展。在數字貨幣發行中采用央行和商業銀行的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數字貨幣仍然通過商業銀行投放,而不是央行將數字貨幣直接投放給公眾。這種做法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路徑和體系,有助于充分利用央行和商業銀行的優勢,充分利用好商業銀行的資源、人才、技術等,也可以有效規避央行數字貨幣發行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之間形成競爭關系,不影響貨幣政策調控。
長期共存,逐步替代
未來,數字貨幣的推廣應用,還面臨金融安全、金融監管等問題,但這并不能阻擋數字貨幣的發展大勢。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從根本上看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也就是說將紙質貨幣形態轉變為數字貨幣形態。
雖然數字貨幣的出現,就是要取代紙質貨幣,但短期內完全消除現金的可能性很小。更有可能的情況是,紙質貨幣和數字貨幣會在未來一段時期甚至是長期共存,數字貨幣逐步替代紙幣現金。
考慮到以貨幣當局為核心的中央調節機制,是現代信用貨幣正常運行的基本保證,央行數字貨幣發行以及貨幣政策對經濟發展至關重要且無法替代,因此在數字貨幣時代,貨幣供給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都將得到顯著提升。
在貨幣供給方面,貨幣是交換媒介,充當一般等價物功能,雖然數字貨幣相對于紙幣的發行管理成本較低,但也不會無限量發行,而是根據經濟發展需要確定發行量以保障幣值的相對穩定。
在貨幣政策方面,數字貨幣將有助于央行更加準確靈活地使用貨幣政策工具,監測資金流向,并有利于利率等政策傳導。與此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會采用一系列技術手段、機制設計以及法律法規,確保數字貨幣運行體系安全。
總之,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交換媒介。在信用貨幣環境下,國家信用是現代貨幣發行的基礎,貨幣形態是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的集中體現。數字貨幣的出現,是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共同作用的結果,其改變的是貨幣的載體,而沒有改變貨幣的本質。數字貨幣逐步取代現金貨幣,具有堅實的技術基礎,也更適應未來數字經濟發展的需要。央行發行的、具有法償性的數字貨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數字貨幣,貨幣發行去中心化和貨幣非國家化的做法不具有現實可行性。在數字貨幣時代,貨幣政策仍然是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而貨幣政策的傳導運行也會更加高效。
(作者婁飛鵬 系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應用經濟學博士后,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