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幣投資詐騙(群友多半是“托”!虛擬幣“投資群”原來是詐騙“氣氛組”)
近年來,虛擬貨幣、數字貨幣成為一些投資者熱捧的對象,不少人因為所謂的巨額利潤對炒虛擬貨幣情有獨鐘。但在這種“高收益、來錢快”的“投資”背后,卻隱藏著犯罪的泥潭。近期,長寧區檢察院就辦理了一起以虛擬貨幣為幌子的電信網絡詐騙案。
圖片來源:東方IC
楊女士是這場網絡騙局的被害人之一。2019年7月初,楊女士收到一個名為“阿翔”的微信好友申請,愛好炒股的她在聊天中感覺對方對股票也頗有見地,于是兩人聊得非常投機。沒過幾天,對方把她拉到一個股票交流群里,群友們經常交流股票投資經驗,還有“炒股達人”將專業股票知識傾囊相授并推薦牛股,甚至有“講師”不時進行教學直播。群里每天都熱鬧非凡。觀望了一段時間后,楊女士也躍躍欲試,向阿翔提出自己也想買點虛擬幣投資試試看。但阿翔表示,購買虛擬幣要加入公司內部群,而且需要一定的門檻。楊女士按照對方要求轉賬了7萬余元后,順利進入一個名叫“CCD內部建倉”的微信群。群友們都十分看好CCD虛擬幣的前景,稱此前也賺了不少。楊女士將信將疑地在群內發布的虛擬幣交易平臺上注冊開通賬號,并購買CCD虛擬幣。
令她欣喜的是,虛擬幣的走勢非常好,不到1個月,就翻了5倍,賬戶余額從7萬余元漲到36萬余元。但當楊女士想要提現的時候,平臺提示需要實名認證,成功后又要商家認證,上傳資產證明借條、錄制視頻。因為害怕個人信息被他人利用,楊女士沒有按照這個步驟操作,所以一直沒有提現成功。直到2019年10月中旬左右,楊女士發現自己的虛擬賬戶余額竟然被清零了,而此時客服早已不見蹤影,楊女士這才如夢初醒,向公安機關報警。
圖片來源:東方IC
除了楊女士,還有多名被害人受騙。據承辦檢察官沈暢介紹,2019年3月起,戴某等人在境外搭建虛假的數字貨幣交易平臺。然后,由袁某等人利用QQ群、微信群吸引境內被害人進入網絡直播間交流數字貨幣投資經驗,并先后向被害人推廣用于詐騙的虛假數字貨幣。同時,招攬石某、黎某、李某等人在微信群以及網絡直播室內冒充投資客戶,配合“講師”烘托氣氛、營造聲勢,騙取被害人信任,誘騙被害人投資購買虛假數字貨幣,當交易平臺內的投資金額達到一定數額后即關閉交易平臺“封盤收割”。其實,所謂的“股友”“講師”都是按照統一話術培訓的“工具人”。他們采用“養小號”“廣撒網”的方式,捕獲像楊女士這樣的受害人。截至案發,該“氣氛組”犯罪團伙騙取楊女士等15名被害人共計600余萬元人民幣。其中,被告人石某、黎某、李某分別在其工作期間獲利2萬至5萬余元人民幣。
長寧區檢察院審查本案后認為,石某、黎某、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在互聯網上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電信詐騙方式,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日前,長寧區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對石某、黎某、李某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之刑罰。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虛擬貨幣是一種特殊的虛擬商品,雖具有財產屬性,但不具備貨幣的法律地位;投資者在投資時要提高警惕,不要輕信融資主體的宣傳。投資理財必須選擇正規銀行、保險、證券等合法金融機構,不要被誘人的項目、高額的收益所迷惑,避免造成個人財產損失。
通訊員 錢宇文 新民晚報記者 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