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檢察機關典型案例評選(檢察機關懲治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投資區塊鏈為名詐騙)

    檢察機關典型案例評選(檢察機關懲治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投資區塊鏈為名詐騙)

    汪某、唐某等人

    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以投資區塊鏈免費養老為名詐騙老年人

    【關鍵詞】

    養老詐騙 集資詐騙罪 區塊鏈 免費養老 立案監督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被告人汪某以BVI公司(注: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的公司)等名義,招募代理人以網絡廣告、線下發布會等多種途徑,向不特定社會公眾特別是老年人宣傳“云儲鏈”項目,宣稱“云儲鏈”是具有國際貿易流通、交互、結算、集倉、集采、集運等相關功能的公鏈,是國家“一帶一路”貿易應用背景下的科技創新項目,屬于“一帶一路”貿易聯盟籌建委員會聯合中國云倉公司一起開發的支持“一帶一路”的貿易體系。

    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公司的節點挖機在網絡節點上挖掘“云儲鏈”,所獲得的“云儲鏈”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資者也可以購買云儲鏈,購買后鎖倉180天增值70%,解鎖之后可以自由交易,也可以繼續持有增值。為吸引養老群體關注,汪某等人還宣稱每購買一個價值3美金的“云儲鏈”,便配送一個價值3美金的“養老鏈”,投資即可到國家五星級養老機構享受免費養老服務。

    至2019年10月,被告人汪某、唐某、劉某玉等人通過上述方式累計吸收資金人民幣(以下幣種同)2200萬余元。除將極少部分集資款項用于支付集資參與人的本息,其余大部分用于支付集資團隊高額提成、購買奢侈品等,給集資參與人造成本金損失2000余萬元。

    2021年8月11日,浙江省桐鄉市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汪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四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四十萬元;判處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三十萬元;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劉某玉等其余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一審宣判后,汪某、唐某上訴。2022年1月6日,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檢察機關履職過程】

    2020年4月10日,浙江省桐鄉市公安局以汪某、唐某等人涉嫌集資詐騙罪、劉某玉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送起訴。汪某等人辯解“云儲鏈”是將互聯網新興技術云計算、大數據等與區塊鏈整合,屬于數字資產和金融創新,其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浙江省桐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汪某、唐某在非法集資過程中宣稱的“云儲鏈”系其自行“開發”包裝,并無其所宣傳的功能,所謂“半年超70%高額回報”“投資即可到國家五星級養老機構享受免費養老”“支持國家‘一帶一路’發展”等均系虛假宣傳,屬于假借投資“區塊鏈”贈送養老服務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汪某、唐某直接支配集資款用于還本付息、個人揮霍等,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構成集資詐騙罪。劉某玉等被告人從投資者轉變為非法集資協助者,幫助汪某、唐某向不特定社會公眾非法吸收資金,對于資金實際去向等不知情,主觀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020年9月3日,桐鄉市人民檢察院對汪某、唐某以集資詐騙罪、劉某玉等10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同時,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發現韓某等5人參與吸收公眾存款且金額巨大,遂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移送起訴。目前,法院已對2人判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典型意義】

    隨著老百姓生活日益富足,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經濟寬裕投資需求旺盛,但對互聯網金融等新生事物認識不足、缺乏投資專業知識等情況,以“區塊鏈”“元宇宙”等新科技概念為噱頭或者假借“一帶一路”“鄉村振興”等重大國家政策蹭熱點、搞虛假營銷,并再以“投資獲取高息”“贈送養老服務”等為誘餌吸引老年人等社會公眾“投資”,實際上所吸收資金用途與其宣稱科技項目、國家政策毫無關系,目的是騙取老年人的養老錢。老年人在將養老錢用于投資理財時,要樹立理性投資觀念,既要了解所投資的項目,又要了解關于投資理財的相關規定,不要盲目跟風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的新事物,不要投資于未經批準的非法金融活動。特別是在接觸吸收新事物、新知識時,要注意了解社會上出現的新型養老詐騙手法,增強防范意識,守好自己的錢袋子。

    相關文章
    草莓视频